2014年3月24日 星期一

靠估vs.評估

今天出訪友校, 藉著友校的平台,聽了數間不同類別與程度的特殊學校老師分享校本評估心得.

所見所聞實在大同小異,面對的挑戰亦雷同, 學校同工如參與分享,恐怕都是五十步笑百步而矣.

香港的特殊教育病在[特殊],學生按[病理]被分類,先按[病況]分類: 智障的(當中也有肢體弱能的), 肢體弱能的(當中也有智障的),視障的,聽障的, 自閉的(當中也有智障的)....; 再繼而將智障進一步按智商分數再行分類,輕度的,中度的, 嚴重的...;

教育工作者各自表述的時候,會不忘說:[我們智障兒童學校..../我們肢體弱能學校.../我們嚴重智障兒童學校...]; 你與我, 你們與我們,彷彿彼此都活於兩個不同的世界.

我們好像不斷要將所處的環境內各事各物進行分類,否則世界便難以運作,教育亦如是,於是: 主流學校有主流學校的課程, 特殊學校有特殊學校的課程, 智障兒童學校有智障兒童學校的課程,然後當中再有輕度的,中度的, 嚴重的,家家炼鋼.各自在自己的框框裡打拼,積極來看,是百花齊放,百家爭嗚.但都忘記了,從來學障的都是個體的內在與外在差異的互動結果,教育不是治病,而是育人.治病,要分類處理; 育人,卻是大同小異.

整個教育,便是處理差異的戰場.對差異的包容與否,不經意便成為歧視的起源.

既然沒有一統的課程,更無法有一統的評估,雖按教改的同一課程架構,但都只能在語言符號接軌,例如:七個學習宗旨,八大學習領域,九大共通能力,四個關鍵項目,五個學習經歷.... 內容實體與評估機制仍得靠各自奮鬥

說到評估,特殊教育的評準三十多年來都沒有多大根本的改變,因著早期受著行為學派的影響,大都以教師為本的協助方式來釐訂學生的獨立完成程度,如[執手協助],[口頭提示],[獨立完成]等,或以完成的程度比例:[全部掌握],[大部份掌握],[少部份掌握]...又或兩者相輔相承運用,不一而足.

總之,無論用那一種方式,都不能教人安心,因為無論如何將之以數字表達, 企圖量化為數據,轉化為各式各樣的圖表,仍猶如近日金融海嘯,全都是築於浮沙上的衍生工具而已.

學習是個體內在的認知與情意互動交織.遞進的過程,協助形式只是對教者的描述,學習也不是以量的完成為質優.

課程與評估掛鉤,沒有1,不能衍生2, 無論為學習而評估,抑或評估所學,當中的評估機制如何苦心,都只是零和遊戲.真是苦了特殊教育的老師.

課程要一統? 評估要多元? 現在可以做的是仍得是靠估了!

同工們,課程與評估尚未成功,我們仍需努力.


寫於200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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