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終服務關注的不應只是殘疾人的個體,還有其家庭﹑長期照顧者或與其同行多年的服務提供者,例如院舍。
不少殘疾人士因有複雜的健康疾患而生命脆弱,早悉情況的殘疾人士及其家人宜及早接受生命教育,為隨時要接受離世的可能作出心理準備。與孩子朝夕共處的院舍工作人員,也要獲得支援,學習如何面對一個又一個生命的離開。
殘疾兒童的最後一程可能多留在家中或醫院,生活質素需要有起碼的保證,但家長壓力鉅大,缺乏支援,亦因缺乏生活津助難以陪伴子女,又或缺乏復康交通安排未能幫助子女看這世界最後一面,讓家長倍添歉疚;子女離世後,白頭人送黑頭人的家庭極需要哀傷輔導,以便日後重新上路。政府需考慮關愛基金及志願機構安排這些支援,而兒童寧養服務亦可以為殘疾兒童及家庭做一些紓緩身心痛苦的工作。
對於那些在照顧者離世後才走至人生盡頭的殘疾人或孩子,他們需要醫院職員或院舍工作人員或義工的陪伴;對於無親無故的殘疾孤兒,院舍職員便是他們的親人,幫助他們面對生命終結,他們同樣哀傷難過;社署需要支援他們克盡[親人]之責,容讓以殯殮儀式告別,而殘疾孤兒亦不應只獲公葬而從此湮沒於世,他們在世上活過一場,同樣需要有地上留名的尊嚴,供曾認識他們的人日後好好憑弔。
因此,善終服務應是保證殘疾人及其家庭生活質素的一個跨部門﹑跨專業協作;當中包括照顧者,學校及服務提供者,醫生﹑護士﹑社工﹑輔導人員﹑院牧等。
去者善終,留者善別,能者善生。生命的尊嚴,不應因有殘疾而失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