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6日 星期一

改變--始於不再沉默


 [特殊教育幫助孩子不致成為社會的負荷。]

[特殊教育是專家才懂的事,進了學校,今後十二年,我們可安心交給他們教導了。]

[/她連走路也不會,也不懂握匙進食,快快樂樂不要太辛苦便算了,學校教甚麼也沒所謂。]

[若非有治療課,我寧可孩子在家休息也不舟車勞頓上課。]

[孩子既不能貢獻社會,我們怎好意思再向政府提出要求呢。]

[孩子若能終身居住宿舍,可紓緩我們的壓力。]

[成人宿舍蓋在空氣清新的山上好極了。]


[若有議員或家長組織能代表我們向政府爭取資源便好了。]

[社會負荷,專家臣服,治療主導,放心交託,紓緩壓力,隔離院舍,出頭代言.]等等的觀點,普遍瀰漫於嚴重智障人士家長群體的心裡,亦成為社會公眾對嚴重智障人士的印象。反映家長自覺無力無權,無奈將孩子的一生安排的權利交出,默默無聲地忍受著以為理應如此的重壓。

沒有養育有特殊需要子女的家庭,孩子出生,起名,幼,小,中,大的入學,家長都充滿憧憬,儲錢,計劃,選校,安排興趣班,升學等,子女離家宿營兩三天便費盡周章,心中牽掛

但是,嚴重智障的孩子,殘障讓他們失去選擇,沒有明天就學,無可選擇;住宿,遠離家人;教育復健,專業主導;成長後遠離社區,每天在院舍中刻重覆渡日;十二年強迫教育之後,管有所學習,仍無法打破隔離住宿,家人分隔,無所事事,虛渡日子的宿命他們一生的朋友,只有與他們[同病相憐]的殘障同輩

家長也沒選擇,生活迫人,也許只能選擇承擔或放棄。能承擔的,筋疲力竭;未能承擔的,最終放棄。

因此,無能,無力,無權,成為嚴重智障家長的身心的寫照;然後,大家歉疚子女是自己帶給社會的[負累]

但是,為甚麼我們從來不問:

[為甚麼我們要接受:讓殘障改寫孩子的一生,讓他們過沒選擇的人生?]
[為甚麼我們要放棄:讓嚴重智障子女的教育與生活安排,交由其他人來主導?]
[為甚麼我們要無奈:讓子女可以與家人共同生活,竟是如此卑微的願望?]
[為甚麼我們要甘願:讓資源爭取由其他人代勞,然後繼續無能為力地悲情下去?]
[為甚麼我們要認為:為嚴重智障子女爭取權益,是家長組織與服務機構的責任?]

於是,嚴重智障人士,成為社區裡的隱蔽人士。嚴重智障人士的家長,成為社會角落默默無聲的一群,然後由三數大聲疾呼的家長代表,勢孤力弱,後續無繼地與社會政策對壘?

不少嚴重智障孩子的學校,在空有外觀的千禧校舍內,反諷地在人力資源貧窮下長期力竭保障孩子的教育,復健,醫護,照顧以至生命。而嚴障孩子高中後,離教育系統,在院舍更緊絀的人力下,每天漫長的等候照顧,腦袋閒置不用,已學習的能力隨時光流逝。我們的教育當局,仍將嚴重智障孩子的教育設限於課室裡發生的事,並止步於高中。而我們所爭取的焦點,卻永恆地竟只是多蓋繼續分隔孩子於社區之外的大型院舍?因果倒置,最終,嚴重智障人士變成[隱青],沒有人看到他們的存在,更遑論理解他們的需要。

真正的殘障是絕望,真正的悲哀是棄權,真正的困窘是我們都不知不覺認同嚴重智障孩子都只是病人,而非需要持續教育,與家人一起生活,與社區共融的正常人。

我們若選擇對現況說不,我們若不束手就範於命運;沒有人能剥奪嚴重智障人士的權利,除非我們自行放棄,又或假手於人。

[特殊教育]--在世界各地從來都是社會運動的程,從美國家長運動演化的1974年的[個別化學習計劃/IEP]立法,1986年的[障礙嬰幼兒法],1990年的[所有殘疾兒童教育法],2004年的[殘疾人教育促進法]法案多處都是由家長倡導成功獲得參與子女教育與生活權益的成果; 台灣經歷二十多年的家長爭取,最終亦於2009年設立相若的法案,保障家長可以參與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孩子的教育權利香港的智障兒童教育遠自1964年亦是由一群家長發起一個只有四個小孩的特殊教育班,漫長地走至1979年嚴重智障孩子才被納入教育系統,此後八十/九十年代的麗港城,東頭村事件,全都是家長披荊斬棘,一路走來。2008年推出的聯合國殘疾人士權利公約,反覆強調的是教育,社區生活,參與改變自己與家庭的命運。回望歷史,荊棘滿途,充滿辛酸。沒有昨天的家長努力,便沒有今天的制度改善,沒有今天的鍥而不捨,明天將困境依然。但許多香港的家長,特別是多重障礙孩子的家長,時至今天,仍卑微地期望孩子的一生,有院舍可終身[照顧],而不理直氣壯地問:[究竟我們的孩子,在一個坐擁萬億儲備的國際都會,不能在充夠的社會支援下,正常化地渡過一生,又是否合理?]

[特殊教育],若教家長感到無能,無力,無份,無權,便是[特殊教育]的失敗。有能,在於學習。有份,在於參與。有力,在於同行。有權,在於行使公民力量。特殊教育不只是課室裡的事,特殊教育工作者的責任是幫助家長主導自己與孩子的命運,家長的責任是不能放棄自己的權利。

家庭,鄰舍,學校,社區,更廣大的社會,都是家長可以為子女發聲及參與的平台,讓吶喊在社會各處迥響,讓子女頻見之於社區,家長善用資訊,學會抉擇,參與政策,加入組織,監督政府,推動立法。為子女爭取一個在持續教育,家庭支援,正常生活,社區參與,醫療康復,都是充滿自主與選擇的有尊嚴的人生。

孩子的改變,在乎家長開始思想嚴重智障的孩子,需要過怎樣的一種人生!社會的改變,始於家長不再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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